狗咬伤人 狗主拒赔偿
2011-08-26 16:42:43 浏览:76来源:http://www.apetdog.com/
小女孩名叫董唯伊,刚满6岁。8月24日下午,她跟着爸爸路过温州翠微大道永安路5幢1号一个
物流点时,被暗处窜出的一只大黑狗抓伤,右边脸颧骨位置留下三道深深的爪印。
事发物流点
女孩的爸爸说,当时自己骑着电动车载着女儿去附近办事,经过这个物流点时,突然听见旁边
有人冲他喊,“孩子被狗咬了”。他回头一看,见女儿的右脸满是鲜血。
“旁边站着一只大黑狗,四脚着地有女儿胸口那么高。”
董先生顾不着找狗主人算账,马上把女儿送到了温州第三人民医院,医生要求小唯伊马上接种
狂犬病疫苗,并要在一个月内连续接种5针。
25日下午,记者见到小女孩时,半边脸还十分红肿,三道爪印十分明显。小女孩很无辜地告诉
记者,大黑狗是从一块木板后面冲出来的,扑上来用爪子抓了她。
狗主人蛮横 拒不赔偿
之后,女孩的父母来到该物流点讨要说法,要求赔偿医药费,并在狂犬病防疫责任书上签字。
该物流点的老板虽然承认狗是自己养的,但拒绝赔偿。理由是自己养的狗已经套了链子,是小女孩
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无奈之下,家长打110报警。然而在民警的协调下,该老板依然坚持自己的说法,称自己的狗是
防贼的,是家长看护不力,拒不赔偿。
双屿镇派出所的接警民警陆正光告诉记者,民警与他协调时,他态度十分蛮横,且情绪激动,
根本不讲理。
陆警官解释说,因为事件属民事纠纷,民警也无权将该老板带入所里调查。为了避免进一步冲
突,只得先让家长回去。
律师建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双屿镇派出所所长周小侠得知此事后表示,警方在处理事件时,一定会依法办案。派出所接下
来还会与物流点做进一步沟通,并和所在街道配合,对伤人的恶狗进行处理。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吴建胜律师,也给了小唯伊一些法律支援。吴律师说,动物致人损害,其
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有权利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后续治
疗费的赔偿。唯伊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狗的主人,相信法院会对此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25日下午,在记者的帮助下,董唯伊父母带着小唯伊在双屿镇派出所做了案件受理登记。其父
母表示,若依然无法和物流点协商好,他们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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