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也开始实施查犬行动
2011-06-22 17:59:42 浏览:44来源:http://www.apetdog.com/
即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准备实施为期30天的大型犬、烈性犬重点整治行动,作为重点区域的城区,市民养肩高超过35厘米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将被收缴。而新疆乌鲁木齐市2005年12月20日开始实施的《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在天、沙、新、水四个中心城区以及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风景旅游点、城镇和大中型企业的生产厂区、居民住宅区,每户只准饲养一只高度不超过35公分的小型观赏犬。
小梦家住新疆乌鲁木齐市建国路附近,养了一条阿拉斯加雪橇犬,身高近1米,体重约35公斤,属于禁养的大型犬。从警方整治大型、烈性犬行动开始,她只能悄悄带狗出门。“凌晨1点多,我开上车把狗运到一个小游园里放风,不敢待久,十分钟就得回家”。她说。
而有的狗主担心被人举报,干脆不让狗出门。“现在"风声太紧",我只得把狗藏在家里,等这段时间过了再牵出去。”家住青年路的李先生说。他养了一只金毛,高近90厘米,属于大型犬。
还有的狗主想办法把爱犬送到他处暂避“风头”。家住扬子江路的陈先生因养了一只高约60厘米的松狮坐立不安:“放在家里担心被人举报,想寄养又找不到地方。”
记者了解到,为避风头,不少养大型犬的市民和石河子、伊犁等地的亲戚联系,希望暂时寄养爱犬。
据了解,目前新疆乌鲁木齐市市民家养的大型犬多为藏獒、阿拉斯加雪橇犬、金毛猎犬、拉布拉多、松狮、德国牧羊犬、苏格兰牧羊犬等。而来自警方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目前,新疆乌鲁木齐市办理《养犬证》的犬只有1.6万余只,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防疫部门注射过狂犬疫苗的犬只则达3万余只,对于大型犬却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
鉴于目前新疆乌鲁木齐市大型犬整治情况,今年4月底才成立的新疆小动物保护协会(原新疆动物保护志愿者协会)秘书长李文睿告诉记者,协会正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西沟镇建大型犬、烈性犬安置基地,预计一周内可以建好,“但只收留有合法手续的大型犬和烈性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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