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过年费,竟采用投毒的方式毒杀名犬,并出售死犬,任由带毒犬肉流向饭店。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分别以盗窃罪和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张强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共处罚金8000元。

  年关将至,张强伙同李林、周坤(二人均已判决)来到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某村,采用投毒的方式将一条狼青犬毒死并盗走。随后,3人又到某藏獒园,采用同样方法,将孙某饲养的2条藏獒毒死,并将其中一条和7条藏獒幼崽盗走。事后,3人将中毒死亡的名犬以每斤4元的价格销售给张所(已判决),获得赃款400余元。张所明知收购的犬只是中毒而死,仍将犬肉作为食品销售给一些饭店。案发后,张强在家人陪同下投案自首,并退赔被害人孙某经济损失3万元。

本文章派多格宠物店加盟连锁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

派多格宠物专业致力于宠物店加盟宠物连锁店宠物美容加盟宠物用品店连锁宠物医院等,通过连锁品牌化运作及加盟市场开拓,已成为中国宠物店加盟连锁机构。

(责任编辑:宠物店加盟连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