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傍晚时分,郑州市民孙女士拉着自家的狗狗散步,不幸被一条大狗咬伤多处。气人的是,狗主人抛下一句“我家的狗狗不咬人”离开了。孙女士无法咽下心中恶气,多方打听后,决定和狗主人“血战到底”!

   [事发]小游园内,大犬咬伤人

    昨日上午10时许,在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疾控中心)一楼大厅,市民孙女士等着注射第二针狂犬疫苗。她艰难地脱掉外套,表情痛苦地将左臂衣袖撩了上去。她的左臂被狗咬伤的部位已经发紫,惨不忍睹。

    孙女士说,11月5日晚7时许,她牵着小狗在北环路和花园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小游园里遛弯时,一只大狗向她和她家的小狗猛扑过去,她左手下意识地抬了一下,那只大狗猛地朝她的左臂咬了一口。

    “我当时穿的3层衣服都被咬破,胳膊当时就流血了。我疼得哭喊在地。”孙女士说,过了一小会儿,那只大狗的女主人才赶过来,说了一句,“俺家狗不会咬人”,之后扔下电动车,用链子拴着那只大狗就跑走了。孙女士只好报警求助。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那只大狗主人遗留在现场的一辆电动车暂扣,并让孙女士先去打狂犬疫苗。

    [伤者]为找犬主人,蹲守一夜

    孙女士称,当晚,她注射完狂犬疫苗后,直接打的去了北林路派出所。在两名民警的陪同下,她四处打听那只大狗主人的住处。她确认,咬伤她的那只狗是只阿拉斯加犬。经打听,她终于找到了犬主的住处,但敲了多次门,一直没人开门。后来,民警就走了,她一直在门洞里边的台阶上守着。直到11月6日凌晨6时许,那只狗的男主人李某出现。李某当时称,除负责她300多元的狂犬疫苗费外,其他的不负责。

    在疾控中心注射室,一刘姓医生告诉孙女士,一处或多处皮肤出血性咬伤,需尽快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抗血清或免疫球蛋白。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抑制狂犬病毒发作,“仅注射狂犬疫苗,很难保证没有危险”。

    昨日,在疾控中心大厅,孙女士经和李某的司机协商,李某司机支付了孙女士500余元的狂犬疫苗费、注射费和500元衣物费。对孙女士提出的注射免疫球蛋白一事,李某司机让孙女士找李某解决。

    针对此事,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李某。李某称,他的狗办的有证,“当时双方都是在那遛狗,俩狗咬架,孙女士是去抱她的狗时才被咬的”。

   [举报]犬主豢养大型犬

   “咬我的那只大狗是条阿拉斯加雄性犬,个子大,我目测有七八十厘米高,属于大型犬。按照规定,这种大狗根本不允许养。”孙女士质疑,李某说办的有狗证,那证是咋办出来的?

    对此,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就这件事而言,无论这只犬是否办有证件,既然咬伤了人,狗的主人就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按照《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郑州市除34类犬只(含雪橇犬)禁养外,成年犬只体高(站立时从肩胛部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55厘米的也在禁养范围内。这只伤人的犬是否在禁养范围,可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核查。

    据悉,孙女士并未注射免疫球蛋白,而李某也未就免疫球蛋白赔偿事宜和孙女士进行协商。 孙女士称,狗主人应当支付她免疫球蛋白的费用,“那只大狗属不属于违法豢养犬只,我也将继续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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