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明文规定十一个城区限制养犬
2010-08-18 22:33:42 浏览:42来源:http://www.apetdog.com/
按照《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本市所有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风景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万科花园、新村派出所管辖区域)为限制养犬区(以下简称限养区)。
限养区内,养犬人应当严格遵守规定,如:遛狗时要为犬束犬链,有人牵引,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根据规定,武汉市限养区内个人禁养大型犬。单位养犬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养犬用途、犬只种类和数量的书面说明等有关证明材料;饲养护卫犬的,还应当提交护卫区域的书面说明及图示。
目前在我市常见的藏獒、德国牧羊犬、哈士奇雪橇犬、松狮、萨摩耶、古代牧羊犬、金毛、苏格兰牧羊犬等,都在禁养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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