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养狗条例今起实施
2010-07-24 15:58:08 浏览:32来源:http://www.apetdog.com/
“9月1日后,如果有人还在饲养禁养犬,我们该咋个举报呢?还有,具体处罚措施究竟是什么?”自本报开通热线86969110讨论《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后,市民关心的问题便集中在了处罚措施和狗狗的去处上。昨日记者从成都市犬只管理办公室获悉,相关处罚细则将于近日出台。而今日起,随着《条例》的实施,《犬只准养证》将停办2个月,9月起,新版《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志牌将亮相成都。
养犬市民:继续违规养犬咋处理?
家住武侯区的曾先生饲养了一只流浪土狗小白,由于工作太忙,一直未给狗狗办理证件,得知自己所养的土狗在禁养狗范围内,曾先生强调自己的“小白”个头小,平时很少敞放,并不影响邻居。但由于违反了《条例》,曾先生从前段时间起,就开始考虑“小白”的出路,“送去寄养或者送人我都不放心,还是准备将小白送回资阳老家,由父母照看。”
和曾先生有同样烦恼的市民不在少数,昨日,一位德国牧羊犬主人给本报打来热线,表示自己的爱犬属于搜救犬类,许多城市都可以养,个性温顺,“我想找有关部门反映申诉,希望我的德牧能够留在我身边。”
还有多位市民打进热线,质疑《条例》处罚措施不明,“两个月后,就算我还在养藏獒,公安机关将怎样处罚我?”质疑的市民表示,处罚措施不明将很难保证《条例》的实施效果。
管理办公室:具体处罚措施近日出台
昨日,就市民关心的“处罚”问题,成都市犬只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具体处罚措施将在近日出台并公布,而在之前的采访中警方曾表示,处罚将会以人性化处理为主。如果之后有市民依然在家饲养多只狗又被邻居投诉,民警处理的时候依然会以调解为主。如果犬只主人执意不理会,才会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在新规实施期间前两个月,对市民在养犬限养区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行为,将主要采取宣传、劝导的方式,暂时不予处罚,但两个月后,即9月1日起,警方对上述行为就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罚。不过,对于违法《条例》中规定的其他行为,如不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饲养多只犬只等,从即日起就将进行处罚。
收容机构:接收第一只被送养藏獒
截至昨日,位于温江区天府花城市场内,由成都市政府开办的犬只收容处置中心已接受犬主相关送养、寄养咨询
数百次。而前日下午,第一只因《条例》被送养的藏獒,也在狗主人的带领下被送到了这里。犬只收容处置中心负责人介绍,与此同时,非限养区市民也开始积极联系领养禁养犬的工作。“如此循环,可以保证收容处置中心的容量,但希望领养的市民尽到责任,避免出现流浪犬。”
与免费收养禁养犬的成都市犬只收容处置中心不同,实行有偿送养和寄养的四川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目前尚未接收到禁养犬。负责人乔伟表示,“新《条例》还有两个月的缓冲期,所以大多狗主人还处于观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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