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一条狗先后赔了6000元 车主觉得很冤
2010-02-23 18:42:02 浏览:39来源:http://www.apetdog.com/
开车一向小心的沈先生(化名)在大年初七成了交通肇事者,他撞的不是人,而是狗,还是条怀了孕的母狗。
这起交通事故可不算小,沈先生先后赔了6000元,让他这几天很憋屈:“不就是一条狗嘛,凭什么让我赔那么多钱?”
撞到的狗是“准妈妈”
2月20日下午1点,沈先生带着怀孕的妻子在鄞州横溪一个亲戚家吃完饭开车回家,没留意旁边一条狗突然从马路边蹿出,躲避不及,撞到了它,狗奄奄一息。
遛狗的是个中年男人,事发时刚好在一边的小店里买东西,没看住狗,见爱狗被撞,赶紧跑了出来。
撞一条狗能是多大的事呢?沈先生说,他没想到,这竟也算一起交通事故,惊动了鄞州交警。
更麻烦的事还在后面,狗主人说,这狗是来自巴西的一个较名贵品种,还怀着2个月身孕。
交警说,沈先生有一定责任,应该作相应赔偿。沈先生头大了。
狗做手术花了5000元
狗主人很伤心:“肚子里的小狗保不保得住没关系,只要母狗还活着就好,你付医药费就行,我也不想再要额外赔偿。”
沈先生认为这个要求不过分,答应了。双方急急忙忙往宠物医院赶。
救治的复杂程度和医药费都超出了沈先生想象,胎儿是保不住了,兽医做剖腹产手术取走了肚里的小狗,再抢救母狗,一共花了5000元。
沈先生忍痛付了,可让他更郁闷的事还在后面。第二天,噩耗传来,母狗也没抢救过来,死了。
一尸两命,主人要求沈先生再赔1000元。沈先生觉得自己当了冤大头:“明明是他没有牵狗绳,明明是它乱穿马路……”
赔不赔、赔多少有争议
当时出警的杨警官告诉记者,《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专门提到了关于车辆碰撞动物事故的规定,因此他们认为车撞狗也算一起交通事故。按规定,动物不在管理人控制的情况下,在道路通行虽有影响安全的行为,但车辆驾驶人本能及时发现险情并采取避险措施却发生的事故,驾驶人应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何况被撞死的母狗上了牌,属于有“户口”的狗,狗主人应该得到赔偿。至于赔偿问题,由车辆驾驶人与狗主人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裁决。
但是相关律师告诉记者,车撞狗到底怎么赔一直是有争议的。虽然《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中明确了车辆碰撞动物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动物特别是宠物能不能上马路,在马路上该怎么走,也没有明确规定。对于狗的价值,目前在法律上还是个盲区,没有专门机构评估鉴定。
不过,沈先生的损失原本可以不用那么大的。杨警官说,如果沈先生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车主在向狗主人作出经济赔偿后,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百分百或部分理赔这部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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