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37000余犬只办证不足一成 处罚力度将加大
2009-11-10 19:40:49 浏览:30来源:http://www.apetdog.com/
自《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一年后,海口市目前约37000余只犬只中,办证的仅有2828只,不足1/10。即日起公安机关将加大管理力度,如发现没办证的犬只先给予警告,限期3天内办证。如还未办证的将处罚150―500元,逾期未办将处于2000―3000元的处罚,屡教不改的将没收犬只。
11月10日上午, 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已办理养犬登记的年审有关事项。根据规定,这些已办理养犬登记的犬主必须在登记满一年后的10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养犬年审登记。据了解,此次年审的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起开始,年审地点是海口市金贸西路红街03号(省小动物保护协会)和西沙路32号(市动检站防治中心),年审主要是对犬只健康情况进行检查以及注射犬只疫苗(免费),同时收取养犬年度管理费(未绝育犬300元,已绝育犬150元),并更新已植入犬只体内的电子芯片年度记录。
对于犬只的年审工作,海口市公安局养犬管理中心负责人关铁平介绍说,前来为犬只办理年审的犬主须携带犬只一同前往,如所饲养犬只在年审期间的外貌与《养犬登记证》上照片有较大区别的,须提供犬只近期2寸彩色数码照片三张。关铁平说,对违反《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未按照规定办理年审或办理养犬登记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目前海口市内的犬只总共有30000只左右,城中村内的土狗犬只大约有7000余只,而办证的仅有2828只,不足1/10。对此,关铁平介绍说,《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已实行一年有余,犬主对条例已经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前期公安机关一直采取较人性化的方式对待,即日起公安机关将加大管理力度,如发现没办证的犬只先给予警告,限期3天内办证。如还未办证的将处罚150―500元,逾期未办将处于2000―3000元的处罚,屡教不改的将没收犬只。
据悉,土狗和大型犬目前不能办证,如金毛、苏格兰牧羊犬、古代牧羊犬等8种大型温顺犬还不能办证。下一步养犬管理中心将对城中村的土狗进行统一规范管理,目前正在起草、商讨相关措施,其中土狗接种疫苗的收费也将和宠物狗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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