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呼吁:养狗者 请文明养犬
2009-08-06 19:36:58 浏览:37来源:http://www.apetdog.com/
带狗进饭店,影响就餐者就餐环境,危害就餐者健康,
日前,市民张先生在百花山一家清水烫餐饮店用餐时,遇到了一件让他很不舒服的事——一个用餐的女孩,带了一条金毛犬进店,影响了店里的就餐环境,就餐的人很是反感。
眼下,带犬到公共场所的现象比比皆是,已经成了一个社会公共问题,并引发了市民的热议。
事件回放:狗进餐馆不卫生
张先生说,他当天就餐时正值晚餐高峰期,近60平方米的店内,上座率几乎达到了80%。他和朋友正吃得高兴,冷不丁感觉背后有什么东西,一扭头,正好和一只成年金毛犬对了个面对面。“这只金毛犬摇着尾巴,不停地在就餐人之间转来转去,使得不少人赶紧伸出手来‘保护’自己的菜不被金毛犬弄脏。”张先生说,自打金毛犬进了店,店里所有顾客的目光全部集中在狗的身上,特别是留意金毛犬的举动有没有污染到要食用的菜。
不知道是感觉到众顾客异样的眼光,还是其他原因,那位女孩点好菜后选择了到店外的桌上就餐。“即使是这样,我们怎么知道狗会不会接触餐具?如果允许带狗进入,那卫生条件还能让人放心吗?总之,狗进餐馆不卫生。”张先生的质疑,道出了绝大多数食客的心声。
市民评说:养狗要讲文明
在友谊路与普陀路交汇处的一家餐馆,记者看到这里张贴出了“严禁宠物入内”的告示。店主杨阿姨告诉记者,附近有很多居民小区,过去经常有居民带狗来吃饭。有的将狗拴在店外,有的则直接不拴,让狗儿满店跑。对此,杨阿姨曾出面劝止过,但有的居民不听劝,表示小狗打过疫苗,很安全。“所以,我们特意在门外张贴了告示。这一来,基本上再没有带狗来吃饭的了。”
对于宠物狗进入公共场所的危害,我市已有一些商家意识到,不过只有少数开在居民区的超市会贴出禁止狗进入的警示牌,更多的则是口头劝阻,没有什么作用。
对于是否可以带狗进入餐馆等公共场所,市民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觉得,带狗进入餐馆、休闲广场等场所,只要不影响别人,就没有什么大碍。但绝大多数市民认为,养狗要讲文明,狗主人这样做是不对的,特别是把狗带进餐馆,不仅会影响店里的卫生状况,而且会影响顾客的健康。
“这种爱狗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小动物,狗主人应当考虑他人感受。”市民牟女士家里就养了一只萨摩耶犬,但牟女士从不会带狗进入餐馆,即使平时遛狗也会准备好报纸、塑料袋,及时清理小狗的大便。她认为,只有养狗人自身自律,才不会招来他人反感。
延伸思考:养犬规定不能是摆设
对爱狗的人来说,狗是主人亲密、忠诚的朋友;而对不养狗的人来说,狗却可能随时“威胁”他们的生活。特别是一些人带着宠物狗随意进出公共场所,在一些小区里,主人把宠物狗抱上健身器械;公交车上,宠物狗跟主人一样端坐在座位上;在公园、休闲广场等地,有的狗还随地大小便。对此,市民非常反感。
为了避免城市“狗患”出现,《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养犬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不携犬进入商场、饭店、学校、医院、机关、车站、展览馆、影剧院、体育馆、航空港以及管理单位,禁止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中、大型公共汽车;不携犬践踏公共草地花圃;制止犬吠干扰他人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规定规范了城镇养犬,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可操作性,致使城镇养犬只能停留在养犬人自律状态之下。对此,我市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刚表示,市民携带宠物狗进入餐馆的行为违反了《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养犬的市民应该提高文明养狗意识,同时更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此外,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饭馆,有义务保证消费者就餐环境的卫生和安全,应当在入口处显著位置明示“禁止携犬进入”等字样。而对在餐厅就餐的顾客而言,餐厅放任消费者携狗进入,未尽到法定义务,涉嫌侵犯消费者安全、卫生就餐的权利,构成违约,消费者可拒付部分或全额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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