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与一审稿相比,此次审议稿增加不少新内容,包括对全市养犬区域进行行政划分、规定违规携危险犬只外出高罚五千等。另外,鉴于各方在收费标准方面存在分歧,终的收费标准将在草案三审阶段审议决定。
  草案二次审议稿对全市养犬区域进行了行政划分: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只,一般管理区内不禁止饲养危险犬只。但鉴于该类犬只的危险性,有必要对养危险犬只的行为作出严格规范。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一般管理区内养犬人饲养危险犬只的,应当对危险犬只实行圈养,在圈养地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得携带危险犬只进出严格管理区,除免疫、登记、诊疗外。
  对于违反规定在一般管理区内饲养危险犬只未设置醒目警示标志的、携带危险犬只外出的或者携带危险犬只进入严格管理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每只犬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每只犬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7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养犬管理费的问题引起了各方关注和争议。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应该对收费标准进行评估,并作出合理解释,使市民更信服。有市政协委员表示,以前的养犬管理费标准太高,实践中难以推行,导致出现大量的无牌狗、假牌狗。有关部门应当吸取这种经验教训,适当再降低养犬管理费标准,建议第一年收300元,第二年收100元。
  有立法顾问称,养犬管理费可以适当收取,但要以支定收,收费不能成为政府部门的财源。另有市人大代表认为,政府草案二次审议稿对养犬管理费标准有详细说明,养犬管理费中包含了宣传、培训等费用,但是宣传、培训等费用不宜由养犬人承担。还有市政协委员认为,以前养犬管理费是10000元,现在一下子降到700元,降幅太大,养犬管理费至少应该是1000元。
  此外,在法制工委组织的立法民意调查中,不少网友认为法规草案规定的养犬管理费标准偏高,鉴于各方面意见尚有分歧,加之法规草案还要提交常委会进行三审,因此目前法制委员会对养犬管理费标准的规定暂不作修改,待法规草案三审阶段再根据各方意见予以审议。
  有立法顾问和市政协委员认为,农村地区不宜与城市地区一样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只,实践中农村地区仍有饲养护卫犬看家护院的需要。因此,草案二次审议稿作出新规定,在农村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允许饲养危险犬只,但需对养犬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7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立法顾问建议:第一年收300元,第二年收100元。市政协委员认为:以前养犬管理费是10000元,现在一下子降到700元,降幅太大,养犬管理费至少应该是1000元。

本文章派多格宠物店加盟连锁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

派多格宠物专业致力于宠物店加盟宠物连锁店宠物美容加盟宠物用品店连锁宠物医院等,通过连锁品牌化运作及加盟市场开拓,已成为中国宠物店加盟连锁机构。

(责任编辑:宠物店加盟连锁